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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社会救助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1-12-13 15:14
- 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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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
日期:2021-12-13 15:14 来源:民政局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本复印件,低保申请书,到所在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了解后,将符合申请低保人员的信息提交县民政局收入和财产核对办公室。
2.县民政局收入和财产核对办公室,到与城乡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相关单位,对申请人财产和收入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依程序由乡镇公共服务中心100%进行入户调查。
3.民主评议(村、社区)
4.公示(公示7天,结束后将申请材料、调查结果、民主评议等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5.县民政局对申请低保家庭情況入户抽查走访(抽查率50%)
6.公示(姓名、拟保障金额,公示七天)
7.发放低保金(公示期满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