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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9-22 10:12:10  来源:财政局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报告我县县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2021年末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月31日,全县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82,884.99万元,较上年下降52.27%。(下降原因为公路事业管理中心上年公共基础设施为暂估价值,2021年根据省交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2022】34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重新拟定原值)。负债总额 13,074.45万元 ,较上年增长13.60%。净资产169,810.54万元 ,较上年下降54.31%。

    (一)资产分布情况。

    全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77,363.84万元,占资产总额42.3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05,521.14万元,占资产总额57.70%,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 0万元,占0.00%。

 (二)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 19,442.19 万元,较上年下降28.68%,占资产总额 10.63%;固定资产 56,782.69万元,较上年增长 51.05%, 占资产总额31.05 % ;在建工程 10,483.46万元,较上年增长 200.52% ,占资产总额 5.73% ;无形资产 242.69万元,占资产总额 0.13%;公共基础设施 77,830.61万元,占资产总额 42.56% ; 政府储备物资 42.89万元,占资产总额 0.02% ;文物文化资产 0 万元,占资产总额 0.00% ;保障性住房 18,060.45万元,占资产总额9.88 % 。

(三)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3,582.4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76.75% (其中,房屋 35,811.02 万元,占 63.07%) ; 通用设备 7,246.86 万元,占 固定资产12.76 %(其中,车辆 2,279.94 万元,占 4.02% , 单价 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1,716.85万元,占 3.02%) ; 专用设备 4,300.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7.57%(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1,548.79万元,占 2.73%) ; 文物和陈列品 25.25 万元,占 0.04 % ; 图书档案 224.81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0.40%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402.87万元,占 固定资产的2.47 % 。

(四)具体管理情况

1.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自用情况。截至 2021 年 12月31 日,全县自用固定资产 84,890.99 万元,账面原值,下同)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98.90 %, 其中 : 在用 82,263.36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95.84 % ;闲置 2,468.29 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2.88 % ; 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 159.34 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0.19 % 自用无形资产 264.76 万元 ,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 100.00% ;其中 在用 264.76 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 100.00 %

  2)出租出借情况。截至 2021 年 12月31日,全县出租出借资产 967.1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0.83 %。 其中, 固定资产 947.1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0.82 %;  其他资产 2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0.02%.友谊县殡仪馆)

    2.资产处置情况

    2021年度,全县处置资产 3,483.29 万元,固定资产 3,197.45 万元,占 91.79 %其他资产 285.84 万元,占 8.21 % 。从处置形式上分析,出售 \出让\转让 961.82 万元,占 27.61 %;无偿调拨(划转) 1,981.03 万元,占 56.87 %;报废报损 540.44 万元,占 15.52 %;处置收益共计122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收入241万元,事业单位收入981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3.资产收益情况。

2021 年度,我出租出借资产收益128 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81万元,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47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摸清家底,夯实基础,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健全资产年报报告制度。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积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分布以及变动情况。二是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全面清查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存量情况,逐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口径、全覆盖。三是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工作机制,每月盘点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时效。

(二)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各单位资产处置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凡涉及资产调拨、捐赠、报废、出售等处置事项,均应报县财政国资部门批准,单位不得随意处置资产。对大宗资产的出售,还应报县政府批准,由申请单位、财政、住建、国土、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门资产处置小组,通过市场化的形式,公开拍卖,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拍卖收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三)坚持信息公开,切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积极转变思想认识,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明确各部门和单位是部门(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强化各单位对于资产管理的责任担当意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具体管理举措,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监督管理,切实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坚持全口径和全覆盖的方向,着力推进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依法依规、节约高效,不断提升“阳光财政”的透明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

一是人员力量薄弱。从局机关到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着人员不足,力量单薄的问题,制约了业务工作的时效性。二是在资产配置环节,我县个别单位不能严格按标准配置资产,超规格、超价格、超数量问题时有发生。在资产处置环节,部分单位未经审批,自行随意处置国有资产。三是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保管和使用制度不够健全。未明确管理人员职责,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不及时,个别单位资产长期不进行盘点和清查,出现了账实不符现象。四是资产管理人员信息系统操作能力参差不齐,操作技术水平不高。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在不断巩固前期资产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县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国有资产配置。坚持资产配置与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通过设定前置性审批环节,严格资产配置审批。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各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況,努力实现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紧密结合,加大对各单位国有存量资产的调控力度,逐步建立国有资产调配和处置的有效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的整合、共享、共用和合理流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二)强化管理职能。管理职能到位是管好行政事业资产的前提条件。县政府明确将资产的配置,调剂职能真正落实到财政国资管理部门,明确县政府及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各行其职,以有利于国有资产管理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以资产产权管理为基础,以资产配置为核心,以资产处置为关键一整套可行有用的制度办法。

(四)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是资产管理的重点,也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难点。要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公共房产统一管理、公开招租的制度,防止低价出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完善资产经营收入管理制度。单位使用有形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内部经营产生的收入都应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收取。同时,资产经营收入要按照“支两条线”原则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杜绝隐瞒、截留、坐支、挤占和挪用资产经营收入。

(五)加强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与纪检、审计、财政监督检査等部门一起加大监督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监督检査等部门一起加大监督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内容纳入日常审计、监察范围,要加强执法力度,严打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对那些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无视管理法规,随意购置、处置国有资产,低价处置国有资产,隐瞒、逃漏国有资产收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浪费、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