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司机,,尊敬的领导。你好。 领导你好。我是友谊县的一名司机。关于我县的电瓶车,包括所有外卖车。这些所有的电动车人员和外卖车人员是否需要经过培训才能上道行驶。特别是外卖人员。他们驾驶着电动车毫无规则。经常性的横穿马路。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不能因为他们抢单就可以随意变道。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县之前就有很多的蓝色电瓶车载客。就不安全,就不让他们继续在道路上行驶。现在又出现了这么多的电瓶车,就无人管。就在16号在迎宾街红绿灯就已经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很多的电瓶车已经属于机动车的范围。为什么没有牌照可以上路行驶。而没有人管。他们是否有驾驶证。请领导关注一下我们县的这些个电动车和外卖人员的车辆。感谢领导
网民您好:
根据您在3月18日政府网网站中反映的加强电动车整治的问题,我队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针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安全隐患这一实际问题,我大队采取了多项措施进行整治。一是定期深入外卖、快递企业和社区、公园、集市、商业区老年人常出入地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文明劝导活动,教育引导大家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二是深入开展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镇内各主要路口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查电动车自行车、三四轮电动车酒驾、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及时劝离和清理。
但因电动自行车不在机动车管理范畴,无法上牌,在交警执法管理方面存在着极大难度。目前,《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已经由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审议议通过,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我大队将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将按照省公安厅、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对电动车“先纳入后管理”的日程安排,对电动车进行摸底登记上牌,规范电动车的管理和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友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