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友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4日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成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2025年及“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高度评价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奋斗目标和2026年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坚强领导下,锚定高质量发展主题,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改革动能持续释放,城乡环境显著提升,民生福祉不断增进,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县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5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成效突出,值得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友谊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县政府提出的“七个坚持”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符合县域实际,切实可行。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重点工作部署聚焦产业升级、城乡融合、改革开放、民生保障、安全稳定,靶向精准、举措务实,必将推动县域发展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三次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守安全发展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实干担当、廉洁自律,切实把报告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勇争先,为全面建设“区域融合、产业振兴、繁荣富裕、幸福宜居”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友谊而努力奋斗!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友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4日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爱民同志受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聚焦“三个突破、五个提升”主攻方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聚焦民生关切,主动作为,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26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人大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县委四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把牢政治方向上体现新担当。围绕中心大局履职行权,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上迈出新步伐。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实现新突破。为助推友谊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贡献人大力量。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友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4日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德福同志所作的友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服务发展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强化审判管理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力;从严推进正风肃纪,锻造过硬法院队伍,高质效司法履职,为全面建设“区域融合、产业振兴、繁荣富裕、幸福宜居”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友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友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4日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贺军同志所作的友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县委工作部署,强化法律监督质效,精准服务中心大局,持续保障民生权益,从严锻造检察铁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全面建设“区域融合、产业振兴、繁荣富裕、幸福宜居”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友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友谊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4日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友谊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友谊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友谊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友谊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安排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4日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友谊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友谊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批准友谊县2026年预算。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友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14日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友谊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友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县政府提出的《友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四五”时期,在党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友谊县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五五”规划纲要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分析了我县“十五五”期间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的“1+2+5+N”发展战略和“四区一城”发展定位科学精准,提出的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等重点任务务实可行,契合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发展要求,符合友谊县的发展实际和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友谊县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锚定《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担当、狠抓落实;要深化垦地融合发展,聚焦五大重点产业,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质效提升与总量增长双突破;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统筹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幸福宜居生态城;要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和要素保障,加强动态监测与评估,确保《纲要》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干笃行的作风、改革创新的精神,主动融入“六个龙江”“八个振兴”建设大局,凝聚起同心同德、奋勇争先的磅礴力量,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友谊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