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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5-30 09: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友谊县有关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并在“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公示。请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附件:1.2025年友谊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2025年友谊县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3.2025年友谊县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友谊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5月30日

友谊县防汛抗旱责任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