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申请表,将无法为您办理。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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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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