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缺席指界公告20250002
日期:2025-04-22 17:01
权利人:王春阳
宗地:兴隆镇5委101地籍子区210号(兴隆镇5委27栋4号)
不动产单元编号:230522 301101 GB00210 F00010001
土地面积为:244.06平方米
因上述宗地东侧相邻宗地权利人违约缺席指界,根据《地籍调查规程》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权属界线定界结果(详见宗地图,其中界址点J2-J9为违约缺席指界的界线)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友谊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告期满后,定界结果自动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图
友谊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