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8-18 09:51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世纪小区一期17栋2单元2楼2号房屋的黑(2023)双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10644号《不动产证书》遗失,建筑面积90.54平方米,不动产单元编号为:230522 601211 GB00002 F00170012,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向友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红兴隆分中心书面提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办理补办登记。
声明人:
2026年8月18日